机关各处(室、部),各教研室、科室:
为了解掌握各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促进我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扎实有序进行,拟对全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抽查督导,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对象
对部分机关处(室)、临床科室进行抽查
二、督导时间
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
三、督导内容
1、理清权责及编制流程图情况。依据法律法规,对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逐项确认,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按照要求优化运行流程,并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2、排查廉政风险点和评定风险等级情况。要全面排查出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所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对排查出的每一个廉政风险点,是否按照高、中、低三个级别,逐一确定其风险等级,并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是否建立廉政风险点目录,对廉政风险点实行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3、制定防控措施和规范权力运行情况。要制定出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来规范权力运行、化解廉政风险;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四、督导方式
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看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坚持自查与督导相结合。
纪 委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