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总用“老方子”?
——聚焦基层深化纠正“四风”系列述评之一
编者按:
粽叶飘香,端午将至,纠正“四风”又迎来一个重要时间节点。现在,“四风”问题多已转入地下,但“星星之火”不可小视,必须持之以恒、死死看住,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扩大视野、创新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力避出现盲区、死角。为此,本报聚焦基层深化纠正“四风”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从今日起推出系列述评,以期对推动工作提供借鉴。敬请关注。
在纠正“四风”工作中,监督检查的方式和手段至关重要,这就好比“药方”,只有“对症下药”,才能“见效快”“疗效好”。随着纠正“四风”的深入推进,“四风”表现形式愈发复杂多变,集中检查、专项督查、蹲点暗访等“老方子”已经无法治愈这些“新病”,各地亟须针对新问题、新情况,调整“配方”。
某市前不久参加纠正“四风”明察暗访活动的小刘最近向记者“吐槽”:两个检查组在景区、商场附近“逛”了三四天,一辆公车也没发现,感觉很没成就感。据小刘介绍,在纠正“四风”的实践中,他们越来越感到去景区、饭店蹲点暗访这种监督检查的方式和手段,收效越来越有限。“纪委人员有限,而需要监督的对象群体又太庞大,‘碰’到‘四风’的概率太小了”,用他的话说,仅靠设点摸排,能“逮”住一辆公车,有时可谓“纯属巧合”。
的确,在纠正“四风”工作中,监督检查的方式和手段至关重要,这就好比“药方”,只有“对症下药”,才能“见效快”“疗效好”。应当说,十八大以来,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纠正“四风”的力度持续加大,开出了不少“方子”,比如集中检查、专项督查、蹲点暗访,等等,形成了有力震慑,党风政风有了明显好转。但世易时移,随着“四风”问题花样不断翻新,越来越隐蔽,加之有些人已产生了“抗体”,以前常开的那些“老方子”显然已经无法治愈“新病”了。
记者在前不久的采访中对此也有所耳闻。河北省纪委干部小王感慨:“经常是我们几个去暗访,很容易被认出来,停车场的师傅见到我们都打招呼,这样一来,很容易‘打草惊蛇’,监督实效大打折扣。”江西省遂川县纪委的小彭则告诉记者,他们也常常遇到这样的情况,“比如到一个乡镇进行暗访,他们一看车牌就知道是纪委的车,便早早做好准备,有的还会给其他乡镇通风报信。”
不仅如此,随着纠正“四风”工作的深入推进,明目张胆大吃大喝、公款送礼的少了,但公款吃喝由明转暗,转移到家庭、单位食堂等隐蔽场所;有的领导干部明面上不收送红包、礼金,私底下却钻“电子红包”、“电子礼品卡”的空子……这时候,如果再去饭店、商场查发票,没什么大的收获也在意料之中。
因此,“老方子”要开,“新方子”更要有。面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与时俱进,及时“把脉问诊”,在开出集中检查、专项督查、蹲点暗访等“老方子”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配方”。
变“单一作战”为“协同作战”就是一剂“新方”。俗话说,一条腿走路走不远,纠正“四风”如果仅靠纪检监察机关“单打独斗”,必然难以为继。因此,必须多部门联合,打好“协作战”,充分挖掘并发挥好、使用好公安、税务等部门的“专业优势”。浙江省仙居县就利用公安机关“天网工程”检查公车使用轨迹,“疗效”甚好。今年“五一”期间,该县抽查了10个单位的公车使用情况,发现可疑情况10起,经核对,确定6起违规使用公车问题。而以往,由于无法固定行车轨迹,调查取证有难度,常常有人拿各种理由搪塞辩解。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大数据等“药剂”在各个领域的“效力”逐渐显现。纠正“四风”同样应该跟上时代的发展。推出微博、微信等网络举报平台是主动运用科学技术的具体体现,借助网络平台进行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同样也是主动运用科学技术的具体体现。
记者今年“五一”在河北采访时,就了解到该省一改以往监督检查人员在高速路口进行“抽样”检查的方式,借助技术手段进行信息的批量比对,即从交通部门获取高峰时段高速路口通行车辆信息,交由公安部门借助相应系统与该省所有机动车注册信息进行比对,锁定疑似公车。“5月1日上午3个小时共监测到出城车辆6万余辆,将其与全省机动车注册信息进行比对也不过半个多小时。”该省纪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往一个小组在高速路口抽查一天,也只能核查千余辆车。
据调查,一些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四风”问题中,近一半是群众举报的。因此,“新方子”中也不能少了群众、媒体等力量的参与。北京市石景山区、河北省秦皇岛市、山西省忻州市等地建立的“‘四风’问题人人拍”平台就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有效解决了监督力量少、暗访器材少、即时投诉举报渠道少、固定证据难等问题。据了解,秦皇岛市纪委自去年8月以来,已通过这一平台收到320件涉及“四风”问题的投诉举报,49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此外,还要发挥好巡视、巡察的“利剑”作用,借驻点之机深挖细查“四风”问题……
当然,不能一味地弃旧图新,在开出“新方子”的同时,“老方子”也不能随便舍弃。如今“四风”问题复杂多变,不同地方的情况各不相同,纠正“四风”工作要想取得好的“疗效”,各地还需因地制宜,破除思维定式,及时针对新问题、新情况,调整“配方”,开出“见效快”“药效长”的“方子”,使震慑常在。(本报记者王珍)
条块分割如何破?
聚焦基层深化纠正“四风”系列述评之二
必须认识到,正风反腐无禁区也无盲区。无论是“条”还是“块”,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工作,遵守同一部党章、同一套纪律。坚持党的领导没有特殊,中央驻地方单位也决不能成为监督的“空白点”、纠“四风”的“法外地”。
前段时间,某地纪委在明察暗访中发现了不少“四风”问题线索,涉及央企和一些垂直管理部门驻当地单位。虽然“收获”颇丰,但如何处理却犯了难:不管吧说不过去,管的话又不具备“权限”。
检查组一位同志介绍说,以前遇到类似情况,会把线索移交给所涉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但“效果”并不理想,有时候发函都得不到回应。
不可否认,在当前纠“四风”工作中,对于中央驻地方单位,确实有一个垂直管理与属地管理的“矛盾”需要正视,形象地说就是“条块分割”问题。一方面,中央驻地方单位的上级管理半径太长,难以实时指导监督一线,容易出现“天高皇帝远”的情况;另一方面,地方纪委囿于体制机制限制,又难以开展有效监督,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出现“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着”。
“条”、“块”之间沟通机制的缺乏,也是一个重要原因。西部某省纪委书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曾指出,一些中央驻地方单位不知如何与当地纪检监察机关联系,个别单位甚至多年未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接触。
比不知如何联系更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条”、“块”之间不愿意“联系”,说白了就是“不愿管”和“不愿被管”。
据有关人员透露,有的垂直管理部门常以系统独立、部门特殊为理由,不愿让当地纪委介入,一些情况也不向当地纪委通报,当地纪委常常“热脸贴冷屁股”。另一种情况是,一些地方纪委以垂直管理部门人事权不在当地或内部层级请示多为理由,视监督垂直管理部门为“分外之事”,甚至在工作部署中就将其排除在外。
也有纪检监察干部告诉记者,鉴于垂直管理部门对当地经济发展影响大,在一些地方,纪委不敢轻易“得罪”,对发现的一些问题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客观因素也好,主观原因也罢,必须认识到,正风反腐无禁区也无盲区。无论是“条”还是“块”,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工作,遵守同一部党章、同一套纪律。坚持党的领导没有特殊,中央驻地方单位也决不能成为监督的“空白点”、纠“四风”的“法外地”。
如何解决“看不见”、“管不着”的问题?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纪委常委许国兴建议,“条条”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内部监控,严肃财经制度、审计制度、监督制度等,从严管理下属单位的“人、财、物”。同时,也可以探索把“条条”管理的部门和单位纳入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监管范围,实现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双重监督。
针对“不愿管”、“不愿被管”的错误认识,海南省纪委调研法规室干部秦晓宏认为,垂直管理部门要把依靠当地纪委监督当做利己的好事,而不是负担;当地纪委要勇于承担责任,唱好当地纠“四风”的主角,对明察暗访发现的涉及垂直管理部门的问题线索,及时反映、移交。
更重要的是,中央驻地方单位自身要“硬”起来,其党委(党组)和纪检部门要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真正落实到位,加强思想教育和日常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守好第一道关口,别把问题都“留”给上级部门和地方纪委。
坦白讲,纠“四风”已开展两年多时间,全党全国范围内也已取得明显成效,“条块分割”并不能算作新问题。这就更需要“条”、“块”双方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正风反腐是个系统工程,纠“四风”也不是哪一家的事,只有加强沟通合作,共同担起责任,形成合力、运用合力,才能取得最佳战果。(记者瞿芃)
“异地违规”谁来管?
聚焦基层深化纠正“四风”系列述评之三
慑于本地纠“四风”工作压力,一些领导干部打起了“世界那么大,别处去看看”的主意。如此一来,本地执纪部门鞭长莫及,当地监督者又没有管辖权,发现也难以处理。要遏制“异地违规”现象,有必要建立高效、便捷的信息分享和协作机制,更有赖于各级党委和纪委切实承担起、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可如果来者“不善”,驾公车携公款前来却不为公干而是“游宴享乐”,怎么办?
记者日前随河南省林州市检查组在当地著名景区暗访。经过数小时排查,本市公车一辆没查着,倒发现几辆疑似外地公车。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该市地处晋、冀、豫三省交界,检查中发现疑似外地公车私用、公职人员公款吃喝的情况并不鲜见。
应当说,纠“四风”工作力度持续加大之下,多数原存他想的党员干部收敛收手,但确也有一些人恶习难改,甚至慑于本地查纠压力,打起了“世界那么大,别处去看看”的主意。尤其在一些省、市、县的交界地带,出省甚至比去邻县还方便。福建省泉州开发区清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就曾“舍近求远”,先后8次违规异地接待有关人员,被泉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有的领导干部也采取异地操办喜庆事宜的“策略”来规避监督。
地理上近,管理上却“远”——本地执纪部门鞭长莫及,而当地的监督者没有管辖权,即使发现也难以处理。浙江省淳安县纪委就曾接到举报,称外地某单位在千岛湖公款旅游,考虑再三,+最终也只能是将此问题线索转上级纪委。而据记者了解,更多的地方选择对“异地违规”问题视而不见:既然问题查不查、线索交不交并不影响自身工作成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即使那些被移交的问题线索,许多也是不了了之。这其中不排除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的可能性,但有时却是因为层层中转,一些问题线索已经丧失了调查取证的最佳时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纪委干部吴敏告诉记者,如果缺乏其他证据加以印证,即使有违纪人的口供也无法定案,因其是“孤证”。况且更多情况下,违纪人早为自己编好了开脱的理由。
目前,“异地违规”问题线索主要来自各地纪委日常检查和群众举报。“跨县、市的问题线索根据相关规定转上级纪委移交。在本省,这个过程一般在一周内就能完成。”河南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刘波说,“但如果涉及不同省份,暂时还没有特别快速的流转渠道。”
空间、时间在现有的信息技术条件下不应成为开展监督的制约因素,要进一步打通问题线索的流转壁垒,建立各方联动的工作网络。
一方面,地方纪委不能有“各扫门前雪”的观念,对“异地违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并积极配合异地纪委提出的协查要求。这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
更重要的是建立高效、便捷的信息分享和协作机制。不少地方纪委干部建议,打造全国联网、统一管理的工作平台。在此中央平台下有各省入口,省级平台下又有各市、县的入口,按照管辖权限进行问题线索的报送和移交。问题线索的最终处理结果也必须在平台上反馈,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问题出在异地,根子还在本地。公车究竟如何违规出境,跨境吃喝公款从何而来,领导干部离境是否依规请示报告?要从源头上遏制“异地违规”现象,这些都是避不开的问题,而答案指向管理的缺失。
例如公车,随着车改“大限将至”,一些干部在观望中仍存侥幸,觉得“有车不用过期作废”,上演着公车私用“最后的疯狂”;而管理部门也在等待中疲沓懈怠了,对“周五狂欢”睁一眼闭一眼。又如异地吃喝,餐费不方便直接报销那就“曲线救国”,金额小的从办公用品走、大的从项目接待走,屡禁难止。
问题的解决需要“制”,同时也需要“治”。与其他“四风”问题一样,解决“异地违规”的关键也在于强化责任追究。之所以反复强调“一案双查”,目的就在于通过严肃问责追责,督促各级党委和纪委切实承担起、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记者杨诗琪)
“四风”变形怎么防?
聚焦基层深化纠正“四风”系列述评之四
不想监督、不敢监督,实则是没有担当。客观上会纵容“四风”悄生暗长,主观上则是对党不忠诚。因此,要解决花样翻新的“四风”问题,必须突出问责,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不姑息、不纵容。
酒店的公家发票越来越少,景区的公车近乎绝迹,明察暗访难现端倪;培训考察有方案,往来账目有明细,看似中规合矩、难挑毛病,实则暗藏玄机——不久前,记者跟随某地检查组明察暗访,言谈间有干部感叹,当下,有些地方纠“四风”工作似乎陷入平淡,有的地方纪委甚至开始为“每月通报”数据不佳而发愁。
在日复一日的“攻防战”中,一些问题的“门道”渐露真容:“私车公养”以掩人耳目,油费、过路费、维修保养费用由单位报销;吃喝越跑越远,“会所”变“家宴”,食堂暗设高档包间;“阴阳行程单”,以考察培训之名行公款旅游之实;喜庆事宜分批次操办,甚至不设宴只收礼……
还有的领导干部平时对企业“高抬贵手”,待到用车吃饭、娱乐埋单时就由老板一手包办。“谨慎”些的领导还会事先提醒老板,不能在企业账目上留下痕迹。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这类问题最令检查人员“头疼”。
客观地说,这些“变种”在所有被通报的“四风”问题中占比并不算高。但在各地均有发生,体现着“四风”向隐蔽化发展的趋势,若不及时遏制,可能像疯长的野草一样迅速蔓延,吞噬来之不易的纠“四风”成果。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有些出现变异的“四风”问题看似无从下手,但在“有心人”的火眼金睛之下也无所遁形。比如,说不清的公款“培训”,抽查一些参训人员,在授课老师、培训内容等细节上稍加核查,真相大白并不难。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地方开始创新工作方法,改进监督方式。比如,贵州省凯里市纪委就在微信平台中设计开发了“公车查询”功能,把全市596辆公务车辆的信息全部录入后台数据库。群众如果发现疑似公车私用,只要在微信平台上输入车牌号码,就能得到经后台数据库比对后的反馈结果,包括车牌号码、车辆图片、所属单位等信息。确为公车的话群众可以通过微信举报。
至于喜庆事宜闷不吭气地“办了”、“收了”,自以为行事周全,但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总会有正义的群众站出来。
“纠‘四风’目前最具震慑力的一招还是实名通报曝光。但少数地方至今不敢‘下狠手’,不实名或者没有全部通报,说到底还是怕得罪人。”一位检查人员说。
不想监督、不敢监督,实则是没有担当。客观上会纵容“四风”悄生暗长,主观上则是对党不忠诚。因此,要解决花样翻新的“四风”问题,必须突出问责,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不姑息、不纵容。
当然,不论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还是大吃大喝,根子还在“三公”经费上,管好“钱袋子”才是釜底抽薪。据河南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介绍,现在该省监督检查的重点转向了“三公”经费,从账目上不合理的数字入手,寻找问题线索。
而对于不碰公款由老板埋单的现象,存有这种念想儿的党员干部也要想想清楚。“老板们之所以愿为官员埋单,以当‘冤大头’为乐,说到底还是因为官员手中的审批权、决策权。”专家认为,一方面要加强对权力的约束,同时领导干部自身也要保持清醒,“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吃了的迟早要还。”(杨诗琪)
靶向就是“车”和“吃”?
聚焦基层深化纠正“四风”系列述评之五
除了以“车”和“吃”为代表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还有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这隐性的“两风”。况且,“车”和“吃”也不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全部“症状”,公务活动铺张浪费、超标配备交通和通讯工具、违规修建和装修楼堂馆所、公款打高尔夫球、公款旅游等问题同样不容忽视。
说起纠“四风”,不少人会竖起大拇指。的确,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两年多来,作风建设成绩有目共睹,密切了党群关系,赢得了党心民心,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为之一新。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问题也不容忽视。比如,记者在一些地方采访发现,当地纠“四风”的重心主要集中在治理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问题上,“明察暗访”基本上就是“查公车”和“查发票”。如此一来,难免让人疑惑——难道“四风”就是“车”和“吃”?
应当说,“车”和“吃”等问题是“四风”方面易发多发病,需要始终抓在手上、持续纠治,但“四风”显然不等同于这些“显性问题”。除了以“车”和“吃”为代表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还有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这隐性的“两风”。况且,“车”和“吃”也不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全部“症状”,公务活动铺张浪费、超标配备交通和通讯工具、违规修建和装修楼堂馆所、公款打高尔夫球、公款旅游等问题同样不容忽视。
河北省纪委近期通报的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黑龙江省纪委日前通报的集贤县林业局局长公款旅游等案例,以及今年中央第一轮专项巡视反馈提到的央企违规发放薪酬福利、公款打高尔夫球、到风景区开会、豪华装修楼堂馆所等问题,都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表现形式。只不过,与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已成过街老鼠相比,这些问题相对难以发现和掌握,而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则更为“隐蔽”。
“隐蔽”亦有“见光”时。据媒体报道,今年4月初,群众到安徽省肥东县建管局反映问题,遭遇冷漠对待,该局副局长周之元接待时还在办公桌上练习毛笔字。又如,某省直部门召开行业单位工作会议,让参会人员集中到省会,有的偏远县乡干部汽车倒火车,折腾了两天才到,而会议才开半天。
以上种种问题充分说明,除了“车”和“吃”,其他形式的“四风”仍大有市场,纠“四风”切不可厚此薄彼。
客观而言,以“车”和“吃”为突破口和着力点,撕开“四风”的顽固“防线”,是步好棋。毕竟这些问题“显”而易“见”,容易被纪检监察机关发现和掌握,也便于群众监督。但也要看到,在打开突破口之后,不能裹足不前,还要全面推进、不断深化。除了要继续抓好“车”和“吃”,防止反弹,还要在纠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其他“表现形式”上下大力气、做深文章,寻求突破、扩大战果;同时,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主动作为、积极行动,切不可以“车”和“吃”取代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两风”代“四风”。
如何下力气、做文章?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巡视制度研究专家组组长邓联繁教授建议,针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其他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打几场漂亮的攻坚战,增强干部群众信心,为打赢作风建设持久战奠定良好基础;同时,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探索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办法,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铲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蔓延的土壤,增强措施的针对性、具体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近年来,不少公款旅游、“豪华盖楼”问题都源于网友举报。而早在去年4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辟“每月e题”栏目,邀请网友晒晒披着“隐身衣”的“四风”问题,梳理出的7类问题中,就有“突击补材料移花接木骗检查”等3类与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有关。如何进一步发挥群众在监督举报“隐蔽战线”的“四风”问题上的作用,将是纪检监察机关需要思考的。(瞿芃)
懈怠思想咋克服?
聚焦基层深化纠正“四风”系列述评之六
在查纠“四风”的“新鲜感”和“兴奋劲”过后,“懈怠”思想的确不同程度地存在,尤其是在基层。但纠正“四风”远没到该松劲儿的时候,要想真正抓出成效,必须树立起决战到底的信念,不能有哪怕一丁点的懈怠思想,因为稍微“松口气”、“歇一歇”,“四风”问题就有反弹的可能。
前不久,河北省纪委对在查纠“四风”过程中检查不认真、走过场的3个设区的市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当地纪委书记对分管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领导、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进行约谈。由此不难看出,该省纪委在对待“四风”问题上的“零容忍”态度以及查纠“四风”问题不松劲儿的劲头。但同时也应看到,在查纠“四风”的“新鲜感”和“兴奋劲”过后,“懈怠”思想的确不同程度地存在,尤其是在基层。
而记者的调查也印证了,确实有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叫苦不迭”,表示有时候真想“松口气”、“歇一歇”——
赵华(化名)是中部某省的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他说,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说,查纠“四风”义不容辞,但这活儿真是令人“身苦”,更“心苦”,“平时忙,节假日更忙”,没时间陪家人不说,还常常会遇到诸多“不理解”,“家人、朋友不理解,觉得这是得罪人的活儿;接受检查单位的领导、同志不理解,认为纪委纯属‘找茬’;商家不理解,觉得影响了生意;甚至个别领导也不理解,认为公车私用不是什么大事儿……”
“纠‘四风’离不开明察暗访,但县一级范围较小,是‘熟人社会’,干部之间很多都是亲朋好友,明察暗访过程中‘阻力’不小。”网友“有所思”也是某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一名干部,他表示,走漏消息、托人说情、查到熟人,等等,都难免让处于查纠“四风”一线的同志心存顾虑,甚至产生懈怠情绪。
也有不少纪检监察干部认为,纠正“四风”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没必要再抓那么严、那么紧了。“有时候几个小组转一天下来,连一条‘小鱼小虾’都捞不到”,感觉在做“无用功”,这样的现实导致一些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
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就是工作主动性问题。记者在采访中就曾发现,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纠正“四风”工作,就像“捞汤圆”,只捞浮在面上的,不深挖沉在“锅底”的。这其中有的是因为找不到有效抓手,比如,面对如何巩固深化成果、如何确定新的工作重点时,显出疲态,甚至踌躇不前,对查纠“四风”问题推一下动一下……
以上种种,都有“懈怠”思想在作祟,不得不防!
应该说,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纠正“四风”工作中付出的巨大心血,收获了很好的成效,赢得了党心民心。但同样必须认识到,在纠正“四风”方面,远没到该松劲儿的时候。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四风”问题不可能短期内消除,更何况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战线的延伸,“四风”也从明到暗、披上“隐身衣”。这给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新的考验。
那么,“新鲜感”和“兴奋劲”过后,如何防止“疲劳感”和懈怠之心?要靠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
记者了解到,目前,基层一些单位在纠正“四风”中存在懈怠思想等问题已经引起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关注,一些省也推出了相关举措。比如,河北省纪委今年端午节期间继续成立督导组,对各地纠正“四风”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一旦发现工作力度不够、对问题应发现未发现的,将视情况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而福建省今年4月召开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上,也对11个党纪政纪处分数、通报曝光数为零的“双零”县(市、区)进行了点名通报。
严格督导、严肃问责……由此不难看出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为防止基层出现懈怠做出的努力,相信制度倒逼也定会形成强大震慑。但对于处于纠正“四风”一线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来讲,“心病还需心药医”。
俗话说,思想是最重要的闸门,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抓“四风”要想真正抓出成效,必须树立起决战到底的信念,有履行监督责任的担当,不能有哪怕一丁点的懈怠思想,因为稍微“松口气”、“歇一歇”,“四风”问题就有反弹的可能。当然,与之相配套的,更要有行动上的落实,比如,制定科学合理的检查计划、探索新颖有效的监督机制与方式、建章立制避免只查不处,等等。(本报记者王珍)
总是纪委“一家忙”?
聚焦基层深化纠正“四风”系列述评之七
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是中央确定的政治任务,是对全党提出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纠“四风”是其分内之事。党委、纪委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纠“四风”不是党委支持纪委,而是党委自身要当好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一位地方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的同志告诉记者,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两年多来,每逢重要时间节点,他们都忙得不亦乐乎。开展明察暗访,核查问题线索……工作中,不仅纪委冲在前、唱主角,有时候还存在纪委“单打独斗”的情况,让人不禁发问:难道纠“四风”仅仅是纪委的事?
作风背后反映的是纪律问题,作为党内监督执纪的专门机关,纪委对纠“四风”责无旁贷,必须全力以赴,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监督检查中,纪委冲在前、唱主角无可厚非,但“单打独斗”、“一家忙”显然不合适。
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是中央确定的政治任务,是对全党提出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纠“四风”是其分内之事。党委、纪委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纠“四风”不是党委支持纪委,而是党委自身要当好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不少纪检监察干部坦言,在一些地方,纪委纠“四风”忙得不可开交的背后,是党委主体责任的弱化,尤其是一些地方党委存在“疲劳思想”,自己和相关部门“退居幕后”,却让纪委孤军奋战。
也有纪检监察干部反映,有时候问责的板子打不下去,原因就是一些地方党委对违反“四风”问题的处理遮遮掩掩,怕抹黑本地本部门形象。殊不知,这样做是对“四风”问题的纵容,是对党员干部的不负责,更是对党纪的践踏。
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一案双查”,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从各地对“四风”问题通报曝光情况来看,不仅“当事人”受处分、被通报,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责任人”也逃不了干系。比如,河南省纪委前不久通报的5起案例中,就有因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人公款旅游,区委书记、区纪委书记受到诫勉谈话的例子。这也再次提醒我们,纠“四风”是党委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党委必须把担子担起来,否则就要“挨板子”。
如何把担子担起来?山东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彭小毛认为,关键在领导,功夫在平时。一方面,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既挂帅又出征,决不能“隔岸观火光吆喝、卷起袖子不干活”;另一方面,各单位党组织不仅要盯住重要节点,更要领导好、组织好日常的作风建设,特别是抓好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对“四风”问题倾向早发现、早处理,从细节入手、从点滴做起,抓早抓小、治病救人,通过“严管”来体现“厚爱”。
当然,纠“四风”也不单是“组织”的事。对党员干部而言,这是每个人的分内之事,决不能把纠“四风”当成应付检查,跟组织玩“猫捉老鼠”的游戏。
杭州市下城区纪委副书记杨晓萍介绍说,一名基层干部曾告诉她,他们已经摸清纪委监督检查的规律了,比如,年前必查公款吃喝,开年必查工作纪律,节假日必查公车存放,所以到了这些时间节点,他们肯定要做一下“准备”的。对此,杨晓萍表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主动把自己摆进去,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各种“四风”问题,让改进作风成为自觉行动。
作风建设的出发点是为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其推进和深化同样离不开群众的参与和监督。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对干部作风看在眼里、衡量在心里。如今,“四风”问题由明到暗,“穿上隐身衣、进入青纱帐”,更需要借助社会监督、发动群众力量,让变形的“四风”无处遁形。
纠“四风”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是纪委一家就能解决问题。只有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力,党员、干部、群众全面参与,才能形成强大合力,积小成为大成。(中国纪检监察报 记者瞿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