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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事党员“八小时”之外也不能干

         作为一名党员,尤其是一名党员干部,如果仅仅在上班八小时克己奉公,恐怕也不能完全符合对党员的要求了。

  最近,珠海、佛山、湛江等市纪委分别查处了珠海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常务副主任罗山违规配备使用公车、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副局长吴剑洪违规接受宴请和徐闻县新寮镇风桥农场场长洪祥违规操办婚庆活动并借机敛财等“八小时以外”违规违纪问题,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并收缴其违纪款项。
  为此,广东省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发出通知,公布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十二项重点清单,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增强监督又出一记重拳。
 “八小时以外”要重点监督十二种行为:
  1.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公开发表不当言论;
  2.组织、参加迷信活动或邪教组织;
  3.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4.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编织“关系网”,拉帮结派搞“小圈子”;
  5.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或收受他人不正当利益;
  6.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7.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8.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从事古玩字画、珠宝玉石、名贵花木及其他艺术品、奢侈品收藏和交易,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或兼职取酬;
  9.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合耍特权、逞威风;
  10.违规打高尔夫球、出入私人会所,或参加其他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高消费活动;
  11.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12.其他违反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有关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
  据了解,上述重点监督清单,主要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有关试点工作经验,着眼于监督党员领导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和休闲圈,突出具有鲜明“八小时以外”特征和容易与领导干部职权、职务影响造成利益、角色冲突的事项,涵盖了除工作纪律以外的“五大纪律”要求。
 
中共党员在日常生活中的还有哪些行为“底线”不能触碰?
  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不得经商办企业
  近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其中一项重要议题是:决定在上海先行开展试点的基础上,继续在北京、广东、重庆、新疆开展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
  《规定》所称领导干部主要包括:
  1.本市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局级副职以上(含局级副职,下同)的干部;
  2.本市人民团体、依法受权行使行政权力的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局级副职以上的干部;
  3.本市国有企业中的市管领导人员。
  对违反规定的领导干部,或其相关亲属退出经商办企业活动,或领导干部本人辞职;对于不如实报告或未及时纠正的,给予其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有关机关调查处理。
  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
  现实生活中,少数党员会不经意讨论党员能不能信教的问题。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但是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决定的。共产党员绝不能把自己混同于党外群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规范自己,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全面塑造自己。
  私宅改特定场所搞家宴也不能去
  “近年来,有的党员干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享受高档消费和服务,甚至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侵害了群众利益,助长了奢靡之风。”江苏省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李桂琴表示,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是“四风”问题的重要表现,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党员干部应自觉抵制这一行为。
  关于私人会所的范围,李桂琴表示,《关于进一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将其界定为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会所或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休闲娱乐、美容健身等场所。实践中,一些人为了规避监督,将私人住宅改造成向特定对象提供餐饮、娱乐活动的场所,搞所谓的“家宴”,进行利益勾兑和输送,也要认定为私人会所。
  四类党员不能炒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88条第(三)项将“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作为违纪情形之一列出。党员到能能不能炒股?哪些党员被明确不能涉足股市交易?
  中纪委曾明确列出了“不得买卖股票”的四类人群。
  1.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
  3.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该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4.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内,继续受该规定的约束。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党员开车严重超速免于刑罚也会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32条规定,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针对“一些交通违法行为是否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中纪委回应,“不论何种犯罪行为,只要是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均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用自己的钱挥霍性消费也不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6条规定,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这里的“奢靡享乐”如何界定?党员用自己的合法收入购买豪车、名表,会不会受到党纪处分?
  中央纪委副书记张军指出,所谓“生活奢靡、贪图享乐”,主要是指党员背离了党章要求的“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义务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尚俭戒奢”的要求,在日常生活中,讲排场,比阔气,动辄挥金如土,恰如广大群众批评的那种土豪气。
  所谓“不良影响”,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风俗习惯和群众反映等因素综合考虑。
  张军称,上述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行为,是指用自己的钱进行高标准或者挥霍性的消费。
  “在党的改革开放政策下,靠诚实劳动先富裕起来的党员、干部,生活过得好一点,群众完全能理解,但是过分奢靡,群众中、社会上是有评价标准的,会认为他们已不像一名共产党员。”张军称,对这样处理私生活的党员,党组织不能不管、不能不予过问。
  礼尚往来明显超出正常风俗酌情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第83条和第84条中,对于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处分规定里,都提到了“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表述。如何区分礼尚往来与收受礼品?“明显超出正常”的表述怎样界定?
  按照张军的解释,《条例》没有对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行为搞简单的“一刀切”,而是区别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了规定。
  其中,日常生活中纯属礼尚往来,收受同事、同学、老乡、朋友等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虽然与公正执行公务无关,也要视情况予以处理。这个“情况”就是“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
  何为“礼尚往来”?张军称,一是指在礼节上讲究有来有往,换句话说就是你对我怎么样,我也对你怎么样,不能只来不往。第二是指明显超出了当地正常经济水平、风俗习惯、个人经济能力的礼品、礼金价值。具体给予处分时就要根据各种因素综合考虑酌情处理。
  不得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68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要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中央纪委法规室主任马森述解释,该条规定的主体仅是“党员领导干部”,体现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高要求。该条所称的“有关规定”是指2002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总政治部联合下发的《关于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组织的通知》。
  此外,该条所称的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马森述称,党员包括领导干部在正常范围内的老乡、校友、战友聚会并不违反党的纪律。
(来源: 广州参考)